北京医生多点执业新政?
昨天(2017年6月3日),北京市卫计委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本市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多点执业”的政策进行了解读和细化。
之前,在4月底的时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就率先实施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制度。 这次的“多点执业通知”从名称上来看有些变化,之前叫做“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通知”,这次把“试点”两个字去掉了,说明这个政策已经在内部落实了,不再作为试点项目。 从内容上看,与原文件基本一致,只是对“注册”的部分进行了一点调整,由原先的“自领取《医师资格证书》之日起…”变成了“自取得医师资格之日起…”,看来这“多点执业”的政策已经是铁板钉钉,不可动摇的了!
作为一名在北京的执业中医,我关注的重点是“多点执业”的具体范围——即在哪些科室可以执业? 在“试点方案”中,对于“多点执业”的范围是这样规定的: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也就是说,“多点职业”是在医疗机构的中层(副高级以上职称)才有的福利!普通医护人员是没有的……而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已经有不错的收入了,他们“多点执业”的目的更多是增加自己的业务量和收入。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来了:同一家医疗机构同一个科室的不同医生之间,由于职称和职务的原因,收入会有很大的差异,这种薪酬分配的差距有可能会因为“多点执业”而变得更加巨大……那些没有晋升到中层岗位的年轻医师们情何以堪?! 当然,作为医疗行业里的“弱势群体”,规培生和研究生们的想法可能不会这么复杂化,对于他们而言,能够多赚钱多养家就是最主要的目的,所以在任何岗位只要工资高他们肯定会去的——“多点执业”恰好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机会。
总之吧,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多点执业”让医疗资源充分流动起来,这对医患关系和谐总归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医院对“多点执业”监管不力或者放任自流的话,势必会加大医院的运营成本,而这一点最终肯定又会转嫁到患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