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生多点执业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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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7年6月3日),北京市卫计委官网上发布了《关于本市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多点执业”的政策进行了解读和细化。

之前,在4月底的时候,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就率先实施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制度。 这次的“多点执业通知”从名称上来看有些变化,之前叫做“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的通知”,这次把“试点”两个字去掉了,说明这个政策已经在内部落实了,不再作为试点项目。 从内容上看,与原文件基本一致,只是对“注册”的部分进行了一点调整,由原先的“自领取《医师资格证书》之日起…”变成了“自取得医师资格之日起…”,看来这“多点执业”的政策已经是铁板钉钉,不可动摇的了!

作为一名在北京的执业中医,我关注的重点是“多点执业”的具体范围——即在哪些科室可以执业? 在“试点方案”中,对于“多点执业”的范围是这样规定的: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也就是说,“多点职业”是在医疗机构的中层(副高级以上职称)才有的福利!普通医护人员是没有的……而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已经有不错的收入了,他们“多点执业”的目的更多是增加自己的业务量和收入。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来了:同一家医疗机构同一个科室的不同医生之间,由于职称和职务的原因,收入会有很大的差异,这种薪酬分配的差距有可能会因为“多点执业”而变得更加巨大……那些没有晋升到中层岗位的年轻医师们情何以堪?! 当然,作为医疗行业里的“弱势群体”,规培生和研究生们的想法可能不会这么复杂化,对于他们而言,能够多赚钱多养家就是最主要的目的,所以在任何岗位只要工资高他们肯定会去的——“多点执业”恰好给了他们一个很好的机会。

总之吧,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多点执业”让医疗资源充分流动起来,这对医患关系和谐总归是有好处的;但是,如果医院对“多点执业”监管不力或者放任自流的话,势必会加大医院的运营成本,而这一点最终肯定又会转嫁到患者身上……

包笑愚包笑愚优质答主

近日,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办法》在原《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对医师多点执业的概念、主体、程序及责任等再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去除了多个限制条款,进一步简政放权。

医师多点执业,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师,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行为。2013年,本市开始试点医师多点执业,先后有2000余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手续。

相较于原有的管理办法,新版《办法》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进一步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流动和下沉,激发了医师的活力。新政实施后,医师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帮扶机构、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机构内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等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无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由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报告,即可开展相关诊疗活动。同时,对医师在省际协作和对口支援过程中需要进行多点执业的,也简化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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