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办理暂停用电?
办理暂停电,需要带齐如下材料到供电营业厅办理:
1、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原(复印件);
2、客户受托文件(委托书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凭证原件;
3、客户需提供办理停复电业务申请须知;
4、如有下列情况,还需分别提供相应资料 (1)客户申请停止运行需同时提供《电力施工许可证》和竣工检验合格手续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电力施工许可证》项目需提交停止建设的说明。
(2)客户申请恢复送电需同时提供《电力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单原件和复印件。
提醒: 1、由于供电部门各种业务的办理时限不同,建议用户如需办理暂停业务的,可在开工前一个月内提出办理申请。
2、对于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变更、设计遗漏等原因造成停电的,供电部门经核实同意后实施抢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设计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