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首付多少北京?
2017年2月23号,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为“新国五条”)。 “新国五条”指出,各地要按照稳定房价总水平的原则,区分不同区域、不同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实行差别化的房贷利率和按揭比例;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目前,大多数城市已经实行了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除了考察家庭名下房产情况之外,还会考虑借款人以往房贷还款情况来核定房贷额度。也就是说,即使购房者首次置业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但若其曾经有过房贷记录,即便已经结清,再次申请房贷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需要支付的首付和利率也会相应提高。 而一些城市的楼市调控措施则更为严格,如东莞、福州、昆明等,非本地户籍居民买房必须满足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保的条件,而北京则是要求连续五年。 由于各城市的限购政策不尽相同,所以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银行在审查贷款人资格的时候,会查看贷款人及其配偶的征信报告,如果报告显示之前在银行有借款记录,并且该笔借款尚未还清,那么就会认定贷款人具有二套房贷款资格。 如果借款人在某家银行的住房贷款已经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那么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很有可能被认定同样为二套房贷款,因为各家商业银行之间是会共享客户的征信信息的。 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有的城市就明确规定,首套房贷未结清,但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在当地也没有其他房贷记录的,可以按首套房贷对待。是否属于二套房,关键还是看借款人自己的贷款记录,同时结合地方性政策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