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私募基金净值?
第一,现在还没有一家完全合规的基金交易场所能够提供私募基金净值信息(基金成立后); 第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管理办法》等规定,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但并不负有向投资者披露净值信息的义务; 第三,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按照2014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以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基金,管理人都应当至少每周公布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或者份额净值。在开放期,管理人还应当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从实践情况来看,包括QDII基金在内的很多基金产品,都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发布一些影响基金净值的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不过,这些风险提示的公告并不能取代每季度一次的法定信息披露。
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基金的清算工作,并向协会提交清算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 另外,《私募管理办法》也对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规定. 第三十三条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协会报送以下信息: 第四十条指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向协会报告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