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基金a如何分红?
刚刚看到这个问题,03-19发布净值,04-25发布分红方案,时间间隔一个月整。 那我们来看看本次分红的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分红:
1、基金当年收益填补了以前年度亏损
2、可分配利润为正数 (这里需要注意,基金的收益是“可分配利润”而非“净利润”) 所以,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一年盈利700万,但之前几年都是连续亏损的,那么这一年盈利的700万也不能轻易分给股东们。必须等到今年补完之前的亏空之后,剩下的才属于当年的可分配利润,才可以进行分红。而这里的“补完亏空”指的是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所有的亏损都补够为止 (所以,我们时常听到的“弥补以前的亏损”、“累计亏损”等词语指的都是这个意思)。
回到我们的主题,由于分级基金A在2016年及以前每年都是亏损的状态,直至2017年才实现正收益,所以我们必须先检查一下2017年的收益是否填补了过去的亏损(这里因为时间限制我只列出了最近三年的数据,实际检查的话需要看近5年的收益和支出情况):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发现,虽然2017年基金赚了5.48元,但是2015年和2016年分别亏了7.49元和1.85元,加起来正好抵消了,也就是2017年的赚钱并没有为之前亏损的情况“补洞”,因此不符合分红条件,这次分红自然不了了之。
那什么情况下才符合“补洞”的条件呢?我们以2016年为界,来查看2015年和2016年的收益和支出情况:
从上图中我们看到,除了2016年的3.69元净收益之外,2015年还赚了7.49元,这两笔收入相加刚好等于2017年的亏损额5.48元,也就是说只要2016年的3.69元的收益能填补2015年的亏损,那么2017年的亏损就可以得到补偿,分红也就理所当然可以实施: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既然要“补完过去亏损”,那末今年的收益是不是也要算进去继续“补完”?我的答案是:不需要! 因为我们在判断基金是否具备分红条件时已经考虑了今年的收益,而一旦满足分红条件,今年的收益就属于可分配利润,直接分掉就好,没有必要重新计算来补过去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