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基金需要确权?
一、确定是否发生实质损失 假设A投资者在2015年牛市顶峰买入某只开放式基金,此后持续下跌,到2016年底资产净值较之最高点蒸发了30%;而B投资者在同一天以相同价格和数量购入该基金,则B投资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损失,而A投资者并没有实际损失发生,但是持有基金的数量比B多了30%。虽然A、B两者都处于亏损状态,但A的损失是伪损,B的损失是真损。为了将已发生的真实损失弥补回来(减少亏损),就需要对二者持有的基金进行“份额确认”,也就是重新明确每一单位数额的基金具体对应多少资金(即现金)。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把账面上的浮亏转化为实际的亏损——尽管这种转化未必能够真正从市场中取回真金白银。
二、规避可能的赎回风险 例如,C投资者于2014年1月以每份1元的价格购买了10万份某基金,至2017年末该基金的资产净值已达到1.8元/份。在这期间C没有申请过赎回,也没有进行过转账。然而,2016年初D曾以每份0.9元的价格购买过5万份该基金,并且于去年申请了全部赎回,则D所赎回的这5万份基金实际上属于C所有。如果不对双方的基金市值逐一核对并确认的话,C将会被无故剥夺了5万元的资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对C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真实存在,同时确认D赎回了属于C所有的基金份额。
三、避免基金拆分可能导致的损失 如果一只基金要进行分红或者拆分,那么必然会导致基金单位数的增加(对于同一个投资人而言),而净值总量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每个投资者的基金账户进行核实,确保每个人的基金数量没有任何虚假。如果不这样做,就会让那些原本就该分得的收益被其他人分享了。
四、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 除了以上提到的可能因基金公司失误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的情况之外,还有可能因为投资者自身的失误造成损失。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与基金公司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但如果基金公司的方案不能令投资者满意,就有可能诉诸法庭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提前对涉及诉讼的基金资产进行锁定、确权,以便在纠纷解决后能够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