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督察长对谁负责?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行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现有制度框架下, 基金监管主要是对基金管理人(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的监管。基金管理人是实施监管的主要对象。 而对于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是由基金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进行的。
具体而言,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基金督察长的职责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开展合规检查工作并形成报告; 复核合规意见书的内容; 对重大合规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对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除上述基本职责外,基金督察长还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监管报告和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