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水利基金取消了吗?
是的,2017年取消了。 原嘉兴市政府2014年出台了《嘉兴市市区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保护和管理市区的河道水体、沿岸土地和设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经济发展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调整《嘉兴市市区河道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决定。其中明确了自2017年5月8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岸、河道倾倒垃圾和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禁止在河道从事网箱养殖或者进行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同时规定,已建项目依法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未改正或拆除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强制改正或拆除措施。
目前,市水利局和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嘉水〔2019〕33号),对进一步加强市区河道管理保护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规定。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清理排查。对违法占用河道及河道两岸绿化带等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