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投资几时退市?
谢邀,虽然我很不想回答关于BMC的任何问题,但是看到这个问题还是觉得非答不可。 因为如果BMC不退市的话,我买的股票就永远没有回归正常估值的可能了,损失将无限扩大化。这对我这种资金量有限,又迫切希望解套的初级韭菜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即使我再怎么痛恨这家公司的所作所为,也要尽到作为股民的义务。
首先,我要说的是,虽然目前BMC的股价已经跌去95%,市值已经不到3亿元,但按照目前的融资进度来看(2017年1月24日,BMC通过定增向特定对象发行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8亿元),公司账面上还是有约37亿元的现金及等价物,银行负债约为24亿元(含本次定增负债21.8亿元),资产负债率接近50%。
当然这些数字都是静态的,动态的话还要考虑未来的收益和支出情况。但是不管怎么说,以BMC目前的财务状况,就算是不分红,要弥补过去的过错,最起码也是有能力偿还债务,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的。因此从金融体系的安全性角度来看,BMC并没有到不得不退的地步。 那么问题可能就出现在第二个层面——即从法律角度来讲,BMC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或重大过错而导致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呢? 我查阅了中国证监会网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并未发现有关BMC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信息。而媒体的报道也显示,相关部门对BMC的调查主要集中于是否按时披露信息方面。因此我认为,至少在目前阶段,监管部门并不认为BMC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BMC在信息披露方面肯定是有瑕疵的。比如对于非公开发行的情况未能及时披露,导致连续触及二级市场退市警示线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再比如,2016年年报延迟披露长达半年之久等等。但这些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应该还不够构成重大过失或者违反信义义务的行为。毕竟IPO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信息披露要求,而违反这些信息披露的要求通常也只是受到监管部门的批评或是罚款而已,并没有涉及更严重的惩处。而且从BMC自身来讲,延迟披露确实也是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的。
综上,我认为当前BMC不存在强制退市的法定因素。 但问题是,如果不退市,投资者的损失又将如何得到补偿呢?是继续等待吗?但我看前面有答案说过了,可能等到海枯石烂也没有用啊!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汗钱变成废纸一张吗? 不!可能还有人记得,之前BMC刚刚暴雷的时候,曾经抛出过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破产清算,一个是债务重组。现在看起来,似乎第三种选择才更适合现在的BMC——就是向大股东博元控股请求减免部分欠付的借款本息并以此用于偿付银行贷款,缓解流动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