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数额如何累积?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涉及到外汇管制的问题。 首先,你要搞清楚一点,中国不是对美国进行直接投资(DI),而是通过间接方式。因为根据美国的法律,非美国居民是不能直接收购美国企业的,所以必然涉及海外公司作为中间环节。
由于中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比如外币贷款还本付息还是有一系列限制的),而且之前又经历了股灾和P2P的爆雷,国家不可能轻易放开放宽对海外投资的监管。目前的模式就是“既……又……”。
一方面,国家希望利用外资(FDI),特别是希望引进技术;另一方面,国家不希望资金无序流出(尤其是通过不透明的方式)。 国家既不想让羊跑出去(资本外逃或外债违约),也不想让羊死在家里(投资亏损或挪用),就只好采取逐步放开的政策(比如先放开一般贸易项下资金流转,再放开加工贸易项下的)。同时为了引导资金的流向,采取了补贴和技术转让等措施。
至于你说到的对外投资的规模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另一个问题,即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贷款(ODI)之间到底应该维持一个什么比例。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这个比例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是有利的(比如10%以下)。因为如果ODI占GDP的比例过高,一旦国际形势变化(尤其美元加息预期),很有可能导致外债违约风险的爆发。目前我国的ODI占GDP的比例大约为4%,低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因此不用担心什么风险暴露的问题。只要你遵守一定的程序(如商务部审批,外汇局备案等),你的出逃资金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