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多大面积?
1980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条例》,设立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 当时,国务院决定给深圳的经济特区设定一个试点面积—2.5平方公里。
到1984年初,深圳的工业总产值已经达到26亿元,比上年增长73%;财政收入达到5亿多元,比上年增长230%。中央政府认为深圳的表现“远远超过了试办经济特区的初衷和设想”,于是将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市范围。
此后一年,深圳市政府围绕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这一核心任务,大步推进改革开放。他们拆除了市内各主要街道的护栏(也就是所谓的“围墙”),对外国投资者和国内企业家一视同仁地给予优惠;在土地制度上,推行“土地国有,租期不限,内部分成,投资入股”的政策,吸引外来投资者。 “放开了搞活了中国!”——一位到访的美国议员如此感慨。
到了年底,深圳的外贸进出口总额已达17亿美元,比建国初期增长了数百倍;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占全省的三分之二,在全国地级市的排名中升至第二位。 到1987年中,全经济特区累计签订利用外资合同项目1261个,引进美元资金116亿元。累计出口商品总值383亿元,占同期全国出口总值的三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