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上交广东省吗?

溥婧伟溥婧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不交。省以下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中央层面是由税收返还制度来实现的。 税收返还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调整支出责任,实现地方政府“花钱”的返还。所谓地方政府的“花钱”,就是地方财政支出的经济来源问题;而所谓的“返还”,就是指下级政府能够“拿走”或者“得到”多少向上级政府缴纳的税款(通常为税收收入减去税收补助后的余额)。

目前,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稳定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增加基层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我国建立了两种补助形式:税收返还和一般转移支付。 其中,税收返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下级政府的税收缴纳情况,将原属于下级政府的税收收入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下级政府。税收返还实际上就是下级政府原本应当上缴上级政府的税款,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缴上的那一部分。税收返还实际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二次分配。

由于我国的税收返还采取的是基数加增长的方式,除了某些结构性退税之外,多数情况下税收返还数额在以后年度是一直稳定的,至少不会大幅下降。从短期来看,税收返还数额基本上反映了地方本级政府的财政实力。从这个意义来说,税收返还实际上是省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财力的确认。当然,这种“确认”是有条件的——必须是下级政府先“缴”后“返”,即必须先完成税收征收任务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返还金额。所以,理论上讲,只要下级政府完成了既定的税收任务,无论其税收收入是多少,都可以从上级政府那里得到与税收收入等额的返还资金。只不过某些特定的情况会导致零碎的、单笔的税收返还不稳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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