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有风险吗?
有,而且很大。 首先,代持协议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协议内容来看,如果协议约定清晰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代持协议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是无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那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比如:
1、委托人(被代持人)与受托人(代持人)事先并无委托代持关系,而仅因某一时事通过他人撮合签订了一份代持协议;
2、被代持人不履行作为股东应尽义务(如按时出资、不参与公司经营等)导致公司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被吊销执照的;
3、受托人在没有取得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委托人名义进行投资并签署相关合同,事后也未得到委托人追认的;
4、企业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文件、证件虚假的等等。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批准或者注册。未经依法批准或者注册的,一律无效,从而导致了代理申购债券行为违法,其产生的后果自不待言。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公司的自主权和经营决策权原则,只要不超过法定资本上限和注册资本范围即可。公司对外投资并不必然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此时若委托他人代为持股,其实质是委托人将资金实际交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进行管理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势必会使得受托人承担比一般信托事项更多的法律责任。为了规避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建议在设立基金代持关系时提前安排,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签订完善的基金代持协议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