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协议到期可以吗?
可以,但是要慎重处理。 股权转让纠纷中,最为重要的文件就是《股权转让协议》,也是诉讼中被告(被上诉人)提交的主要证据之一。
在签订该协议时,尽量将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意达成条款写入其中,对关键性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如目标公司(即上市公司)的名称、住所;转让标的;交易价格的组成;付款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等。 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受让方支付款项后,出现转让方违反协议约定或不适当履行义务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争议较之大。在签订协议时应对可能产生争议的条款做好约定。比如关于“变更登记”的条款,可约定如某项权利未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则视为转让方违约等等,并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比例。 对于目标公司的名称及住所,因涉及目标公司法人的实质性变更,故需要特别谨慎,避免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 对于交易价格,应尽量采取确定的数额,不宜采用“一定金额以内”这样的表述,以避免因此引发争议。对于交易价格构成的每个项目,亦需明确约定,不应作概括性描述。
另外,为了减少今后可能出现的争议,建议转让方与受让方选择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日期作为基准日。如果事先约定了变更登记的时间,则以该时间为基准日比较合适。 如果合同中对该日期之后的目标公司盈亏由谁承担没有明确约定,就有可能导致受让人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或者主张转让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