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工作日是几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644号) 第二条规定,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农历清明当天,劳动妇女节三月八日,五四青年节五月四日,儿童节六月一日,建军节八月一日,教师节九月十日,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元旦元旦当日,春节前除夕。
以上27个节气均为法定节假日,其中春节假期、国庆长假分别为七天和三天,其余都为一天。 另外,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国庆都是法定假日,而劳动节、端午节和中秋节都是调休出来的,周末加一下。
以目前情况来看,每年员工可享受11天及以上法定年假! 但是,注意以下情况!!!
1. 带薪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确认后安排。
2. 年休假的假期原则上在一个年度内使用完毕,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年度使用的,需提前书面申请报公司审批同意后使用,但必须在一个年度内使用完毕,不得结转。
3. 职工依法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五天带薪年假,满两年可享受十一带薪年假,此后每增加一年可增加一天带薪年假;不满一年不再折叠加取。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带薪年假:
(一)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住院的;
(二) 从事井下作业的;
(三) 在限期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四)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出勤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