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j几月还?
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开始计算。学生与高校毕业后的当年9月1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在当年的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贷款银行指定的还款账户。如遇到元旦、春节等假期,应还款日可顺延至年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具体应还数额及还款方式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还款计划》为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委托银行扣收。贷款学生与贷款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按揭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银行于约定的还款日前3天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通知其按时还款。借款学生可根据还款通知上的有关事项,按时到贷款银行还款。在每年12月20日前,贷款银行将从借款学生的储蓄账户中扣收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如果此时的存款余额不足,则按利息逾期处理。
二是自行还款。借款学生可在每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的方式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利息,也可通过贷款银行办理委托扣款手续。如果借款学生没有在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还本付息,贷款银行将按规定对其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友情提示:
如果借款学生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还款,贷款银行将对其逾期贷款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约定利率的130%。遇到还款日恰好是节假日,或节假日后是下一个还款期的,则提前至节假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