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小额贷款违约金怎么算?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借款双方提前还款时,贷款方可以收取违约金。所以,一般贷款机构在双方签订合同时,都会说明违约金,并会在贷款合同中注明提前还款的话,将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高利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法律规定,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贷款人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是不被法律保护的,贷款机构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合理的利息。
至于合理利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违约金过高,贷款机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如果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资金被占用的损失,贷款机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增加比例由法院认定。
其实,作为借款人,应当事先了解清楚贷款机构收取违约金的情况,如果确实需要还信用卡,也不要一次还清所有信用卡,可以陆续还清,避免不必要的违约金产生,一般贷款机构是不会为了几十个几百块钱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毕竟律师费都要好几千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二)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三)债权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自己的权利。”
根据上面规定,一般债务担保的,担保期限过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就灭了,但是也有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或者其他动产买卖合同的,经过登记,一方请求确认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动产的买卖合同以登记为准,未登记的不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可以善意取得了担保物的全部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