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可疑能贷款吗?
假如一个人出现信用不良记录有多种原因,那在以后的生活中,他必定会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以免引起更大的麻烦。可总有那么一些意外,个人信用报告里面记录了一笔,“12个月以内有15次逾期,6个月内超过90天有5次”。这样一个状况的人可以去贷款吗?
所谓个人信用,是一人过去信用活动在公司或银行留下的各种数据,包括每次贷款、刷卡、办理信用卡等透支后还款的真实表现。换言之,就是一项人以往所有信用卡、贷款、借债、还款的记录。一旦那人失信,银行就可以将他的个人信用拿来作为批准或拒绝贷款的凭据。
像上述的那名男子,过去5年贷过7次款,有3家银行拒贷,4家小贷公司贷款,2次刷信用卡。如此频繁而又没被银行拒贷的原因,就因有抵押物——房子。“我有房子在,银行就必须贷给我款。”当事人杨先生,原本在义乌小商品市场做生意,2014年因房子垮了将信用的不良记录落在个人信用上了。他算了一笔账,按最近6个月分期还款的平均数来算,他的月还款额达到了7.1万,而每个月他的房产的租金只有3800元,还掉贷款之后,他的每月开支只有1000多元。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贷款都是抱着一种期待的心理,盼望有一天这一片蓝天。他记得很清楚,去年10月24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了新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到有修改和完善的不良信息记录期限和类型,从2年提高至5年;同时,建立信息主体自己删除不良信息的机制。如果真这样,他的信用记录就可与那些造假者严加区别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状况之下仍可能贷款的人并非他一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在全国2000多家法院受理的3200多万人起诉的债务纠纷案件里,有80%被告是有房产的。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不断萎缩的情况下,如果有抵押物的贷款人都不被银行认定有信用的话,那么,就没有人可以了。在这情形之下,是不是就没人贷款了?不可能,仍然会有银行借给信用不好的人钱。这其中有些是利益因素——至少从银行家们的解释来看,有借钱者保证有还本付息的能力;还有是技术因素——用一些复杂的贷款产品通过包装,将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变成符合申请贷款的人;最主要的是银行缺少贷款人所必需的信息——对于那名有房者的贷款申请,只要银行收集了必要的信息,还是可能完成一笔贷款放出的。
但这些都只可能存在于理论中。现实中,只要银行不放贷,上述的那种情况,个人信用有瑕疵的人依旧无法贷到款。
小编观点:这就涉及到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问题。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像上述的那个人,以房子做抵押,找银行骗钱,那么还有谁愿意履行自己的诺言,恪守诚信?如果人人都像他,那这个社会该成为一个什么样子?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不断呼吁提高个人诚信素养的原因,一个人讲诚实,守信用,不仅仅是自身品德修养的体现,也是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