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多人贷款?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最近缴存日在申请贷款日之前1个月(含)以内的单位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指在劳动关系有效存续期间,由单位支付工资,并按规定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青岛缴纳公积金的,是可以用两笔公积金申请组合贷款,并且在申请的公积金那一笔可以使用两笔公积金的额度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