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贷款一般几号?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每年11月提前发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1—9月份。每年12月20日(或合同约定日期)为固定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日,包括利息还款日和到期还款日。每年除12月份外,其他月份偿还的均为当年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借款学生如不能在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金,即为逾期。对到期不能按期归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按自付的贷款利息的130%计收罚息。经办银行对处于还款期的借款学生,按“先收息、后收本,全部到期、利随本清”的原则进行还款。特殊情况经贷款人同意后,可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