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级股票是什么?
B股是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在境内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的统称。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政府为利用外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陆续开放了14个边境城市为外商投资区;同时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经批准在中国内地广泛的投资和兴办各种类型的企业。 B股的发行对象,目前仅限于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其中,外国自然人和港澳台居民只能买卖“T+3”交易的B股(即第3个工作日方可办理委托过户手续)。从1992年2月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开始对国内自然人开放B股交易。
上海和深圳的股市最初都分A股市场(内资股)和B股市场(外资股),由于当时投资渠道不多,许多人为了炒B股而将大量人民币兑换成外汇,造成外汇流失.于是国务院于1992年颁布《国务院有关批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B股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和上市新股条件意见的报告》规定,凡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必须转换成A股市场;此后又有许多不符合要求的公司的B股被注销。
直到最近,还有媒体不断报道说某上市公司把A股退市,改为B股上市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B股的交易量太小了,难以达到筹资的目的,所以有的公司就把已退市了的A股改为B股重新上市,但这种情况现在基本上看不到了。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现在的A股市场和原来的A股市场已经完全不同了,它们分别是以外资和内资为主的两类不同的股票交易市场。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人民币是发行股票的基本币种。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交易所位于大陆境内,具有中国股份的代表性,其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场外柜台竞价交易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转让。根据有关规定,B股股票的投资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合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以及持护照或者回乡证的一批中国人。还规定了每个投资者的额度限制。
1997年,原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发布了《关于B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发布起施行。新出台的B股政策,旨在促进现有B股市场的健康发展,扩大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条件:
1.将个人投资者持有的B股,按每份股份实际缴汇的人民币金额折算成美元金额后,纳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结汇、购汇的管理范围。
2.凡持有B股的公司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主要包括:
a.B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千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增资到位无分期缴纳要求;
b.B股公司的净资产应不少于6千万元人民币;
c.B股公司的盈利应当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不得用于分配股利;
d.B股公司的股本总额中,外币普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低于10%且在外币普通股中的权益比例也应至少占10%;
e.B股公司的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应具有任职所需的专业能力,职业经历和合法身份
f.B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必须是拥有主经营业务的公司,并且不存在重大资产注入等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也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g.如上所述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相关要求,否则将被暂停或终止B股的业务。 h.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进行处罚。 i.各监管部门将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与惩罚。 j.B股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整改,并在公司内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k.B股公司的重组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今后将进一步放宽对外商独资企业的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退市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