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跟股票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上市公司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是股份公司股东的权益体现,即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一部分。它既体现了股东对企业享有财产权的要求,也表明了股东对企业的财务决策和管理具有表决权与选择权。
2、关系 一般认为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1)概念上的区别。所谓“股”者,本义指股分,也就是投入企业的资金部分;而所谓的“权”则是权利、权力之意。因此有学者认为,所谓股权就是基于股东地位而产生的、依法所享有的从公司中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投资者基本权利和投资人其他权利两部分。其中,投资人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参加股东会权、出资转让权、股票发行权、投票权、股份收益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等六项内容,而投资人其他权利则主要包括: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公司章程修改请求权、董事会解职请求权、股东大会决议撤销诉权等。
上述两种观点尽管表述方法不一样,但都承认股东所拥有的这些权利都是源于其股东身份。正是基于这一点,有些国家将之称为股东权或股东资格权。在本质上二者是不同的。当然也有学者认为,股份与股权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前者是后者的载体而已。笔者认为,这一说法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因为《公司法》只规定了股权,并未明确使用股份一词。而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时仅须将转让合同或协议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即可,并没有变更登记的要求,这显然也与股份的可流通性原则不符。
3、性质不同 一方面而言,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来说,它是公司资产的法定组成部分而非资本的构成要素。对此,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据此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立法将有限公司的股权与股东出资等同视之。既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是公司资本的构成因素之一,那么它的交易价格就不可能等同于其所代表的出资数额,否则就会造成同一公司股权的不同交易价格之间的巨大悬殊,进而造成整个市场股权价格的混乱现象的发生。为此,我国法律明文禁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以杜绝这种现象发生。
另一方面又可以说,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它们都不是公司的资本,只是股东履行交付义务而取得的公司债权的凭证而已。所以,当股东向公司缴纳了出资款之后,便取得了其作为股东的一切权利,其中包括获得相应的股权证以便于行使自己有关权利的权利。但是,由于股权是一种财产权而不是所有权,并且还具有一种不可让与性和不可放弃的特征,因而也就注定了每一个股东只能以自己的名义来拥有和使用自己的这部分权利而不能转让给其他人所有或者将自己已拥有的这部分财产权利让与他人去使用和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