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放开利率管制了吗?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1996年正式启动,到2013年年底完成,历时17年(如果按照1995年启动的汇率制度改革开始计算的话,则历时22年)。 在这期间,人民币利率经历了存款准备金率四次上调、三次下调,基准利率五次上调、五次下调。其中,存款准备金率最高时达到20%(2008年12月25日),最低降至13%(2012年4月20日);基准利率最高时达到7.92%(2007年5月19日),最低降至2.75%(2015年6月28日)。 可以说,过去17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是在这种存款利率、基准利率不断调来调去的过程中进行的。 在2013年底之前,市场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先放开还是先定价”的问题上。所谓“先放开”就是完全放开利率管制,允许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而“先定价”则是建立中央银行调节机制下的市场利率,其核心是在央行调控之下,让市场在利率形成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2013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推出贷款基础利率(LIBOR)试报价,并推出同业贷款利率基准;同期,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取消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即全面放开利率管制。至此,“先放开”还是“先定价”之争画上句号。下一步,就是要实现由基准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让贷款基准利率充分反映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从而发挥利率作为重要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此次改革没有调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但我国商业银行负债的成本已经可以通过市场得到满足。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限制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了——除非出现极端情况,比如系统性风险爆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