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虎是谁?
上海第一“虎”,应该说是上海首贪,那就是原上海市北新泾镇党委书记倪鑫。 2003年1月2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消息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立案侦查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上海市北新泾区委书记、区长倪鑫贪污违法所得人民币761万余元、美元6.3万元及黄金354克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3年2月27日上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中纪委移送的中共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倪鑫涉嫌贪污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2年间,被告人倪鑫利用担任上海市北新泾区(乡)党委书记、区(乡)长和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3万元人民币、13万美元、5万港币以及钻石手表等礼品。
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倪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被告人倪鑫受贿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