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是明确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总额)、法定代表人等必备事项的企业法定文件,是企业依法设立并开展经营的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第57条则具体规定了企业的注册地址必须实际存在,且是该企业的所在地,即:“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应当依法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还应当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可以联合创办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
联合创办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批准文件中明确企业在经营中的相关权利、义务。
联合创办企业的住所与其一个或几个成员的住所并不一致的,除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提交全体发起人指定的负责人的名单以及其住所,经办人的资格证明和代理委托书。
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设立分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其经营范围。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可见,企业设立的登记程序中,要求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各种材料之外,还会要求提供由所有股东签字的 “企业章程”。
所谓“企业章程”,就是由所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设立及今后发展的基本规范。 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称得上合格呢?其实也没有特别明确的限制,一般来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可以了。但是章程毕竟涉及公司以后的发展方向、治理结构等重大问题,所以还是建议大家仔细斟酌,尽量做到详尽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