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色企业?
有色行业是指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其加工贸易行业的总称,主要包括钢铁(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两个部分。 冶金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主要产品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两大类。其中,黑色金属是指铁和铁的合金(钢),有色金属是指除铁和铁合金以外的所有金属。 根据2017年工信部行业标准《有色金属行业规范条件》,目前有色行业共有94家重点企业为符合行业规范的上市公司;根据2018年工信部数据,全国共36个有色金属行业,有采矿、选矿、冶炼及深加工等主体企业1522个。
由于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在分类上属于大类概念,故本文中“有色”一词无特定含义。 除了行业划分上的概念外,我国金融系统基于传统观念,将社会融资统称为“发债”,将非金融企业的借款行为定义为“贷款”,由此形成了“债券—股票”替代效应,导致信用利差作为风险补偿被高估或低估。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需要引入流动性溢价来平衡风险。而不同流动性的资产的风险程度是不同的。一般来讲,流动性高的资产其预期收益率较低。以流动性作为风险控制指标能够较好地反映市场情况。
有色企业包括铜、铝、铅、锌等主金属的冶金及加工企业、稀有稀土及贵金属企业、化学矿山企业,以及所属的生产、建设、地质、设计、研究院所、学校和事业单位。
1、冶金及加工企业。包括从事铜、铝、镍、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的企业(含黄金冶炼企业)及加工单位,从事炭素制品和石墨制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单位,从事粉体、粘合、着色、钎焊、阻燃、发光等新材料及其应用生产企业。
2、稀有、稀土、贵金属企业。包括从事钨、钼、锡、锑、铋等稀有金属冶炼及加工企业,从事稀土冶炼、分离及应用开发生产(包括贮氢、磁性、发光、稀土催化剂)的企业以及从事金、银、铂族等贵金属冶炼及加工企业。
3、化学矿山企业。包括从事有色金属固体、液体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及生产加工的企业,矿山设计研究院、学校及生产服务单位。
4、建设企业。包括有色冶金、矿山、机械、房建施工企业,建设设计、科研、监理、勘察、咨询、信息管理企业。
5、地质勘查企业。包括有色地质勘查企业、地质科研与勘察仪器开发生产、地质测量测试及地勘工程与监理企业。
6、设计研究院所。包括有色冶金、有色矿山、有色设备及建筑工程设计院及有色研究院企业。
7、学校。包括有色中、高等职业院校及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交流中心。
8、事业单位。包括由有色政府部门授权成立的,从事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等专业事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从事技术开发、信息交流、行业协调等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