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不上市?
“不上市”的企业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分别对应着四种不同形态的企业(图1) (一)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为主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特点是有固定资产(厂房、机器设备等),贷款额度比较大,并且银行喜欢抵押物比较足的价值;
(二)通过债券融资为主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大,信用较好,有较大的现金流,能够发债融资;
(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为主的企业,这一类属于中间状态,比前面一类规模小,比后面一类规模大,在租赁行业里一般称作“轻资产”企业;
(四)通过私募、信托等方式融资为主的企业,这一类通常规模较小,有的甚至连个像样的业务都没有,但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由于符合一些金融监管的要求,所以可以通过这些渠道进行融资。
那么上述四类企业分别为什么要选择不上市呢?
第一类企业由于存在较为充足的可抵押的资产,因此往往并不缺乏资金,之所以没有上市的打算是由于上市公司受到诸多来自监管机构的约束,运作成本相对较高,而债券的发行则要简单很多;
第二类企业由于自身具备较大的现金流,并且通过债券融资的利率相对较低,因此也选择不上市;
第三类企业由于本身属于轻资产企业,既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融资,也很难通过债券市场募资,而融资租赁公司又因为其特殊的性质难以直接融到所需资金,因此只能寻找其他更为曲线的融资路径,例如通过SPV结构先实现资产的退出并实现资本金增加,然后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来实现规模的扩大;
第四类企业往往是因为早期通过私募的方式解决了初创期的融资难题,而在发展过程中又受到各类投资协议的限制而无法完全按照经营者的意图来灵活地运营企业,因此出于对自主权的考虑而不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