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杠杆的原因?
因为现在整个社会的融资方式无非两种,一种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另一种就是发行债券、IPO上市等为代表的直接融资。 这两种方式的融资区别在于,间接融资是要还本付息的,而直接融资一般只有在到期时才支付利息,本金在到期时一次偿还。前者类似于按揭贷款买车,每月定期还款,后者则更像是租借一辆车,到期后归还租车款与租赁费(费用通常低于购车贷款)。
从企业的视角来看,二者之间最重要的不同就在于,前者的还款资金来源于自身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而后者则需要通过对外投资或者扩大再生产来获取额外的现金流以偿还本息。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支撑,但又需要做大做强的愿望,就只能通过加杠杆的方式,即借入更多的资金来进行经营活动(加单)或通过其他渠道融资(如发债、IPO等)来满足未来偿付的需要。当然,加单是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的,如更高的利率和手续费等。
事实上,目前很多新兴产业的初创期企业都符合这种“轻资产”的特征,即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但当前资本金不足,需要通过借入资金来实现资本的扩张。然而,这类企业往往利润率不高,经营现金流不稳定甚至为负值,很难通过正常的借贷渠道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就会面临较高比例的杠杆。不过,一旦这些企业渡过创业期进入成长期,情况将会得到改善。
首先是体制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未完全建立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是计划体制下的附属物,不需要承担经营风险,也不需要自担盈亏,企业普遍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再加上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的“全额拨款”政策,国有企业更不需要为获取资金花费心思,由此形成了企业高负债运行的惯性。
其次是政府原因。在我国,政府承担着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财政盈余等诸多责任。在对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观念影响下,政府为解决就业、维持社会稳定,不愿意国有企业“破产”;在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追求下,政府将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这导致地方政府往往通过为投资活动提供信贷担保等方式千方百计“上项目”,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企业投资无风险的心态,促其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更大的负债规模。
再次是企业所有制结构原因。一方面,就企业所有制形式来看,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以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玻璃门”等非正常经营约束,导致国有企业负债率一直大幅高于非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在我国企业中所占比重大,因此抬高了整个企业的负债率;另一方面,就企业内部股权结构来看,我国企业普遍存在股权高度集中、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控制股东与中小股东、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目标不一致,由此产生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往往导致公司经营决策不够理性、盲目甚至违法经营,形成了更多的负债。
最后是法律不完备、行业自律缺失以及政府监管不力等导致的社会信用环境差,为企业高杠杆运行提供了现实土壤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