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呆账准备是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提前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会计政策中有规定: 1、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将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转入本年利润,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2、对于已转销的坏账又重新收回时,应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并调整该笔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逐笔进行减值测试,确定每笔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并与计税基础相比较,确定潜在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对于可能存在的潜在所得税影响金额,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计量:
(一)对确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其账面价值应与计税基础一致,不予确认可能的所得税影响;
(二)对于存在潜在增值税影响的应收款项,应先确定相关的进项税额,同时注意与增值税有关的进项税额不得从应收账款中抵消;
(三)对于有贷款利息收入的可回收应收款项,应考虑相关贷款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合理估计资金成本,确定合理的税前利润率,计算应计利息费用并加以确认;
(四)对于可回收的应收款项,应当综合考虑有关风险和预期收益等因素后确定合理的信用损失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