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送股要缴税吗?
需要缴纳,但是属于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可以转回的,按照税法规定作纳税调整,调增所得税,以后转回时再行抵扣;如果永久无法收回,则应计入损失,一次性税前扣除,不用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指出,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派发股票或股票股利且不征税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1步:确定适用的计税基础。根据收入确认的准则和持股时间计算确认各期应收股利所对应的计税基础。
第2步:判断是否冲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果收到的股利大于第1步确定的应收股利金额,首先冲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第3步:判断是否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收到股利小于第1步确定的应收股利金额,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科目。
第4步:结转有关科目。上述步骤完成之后,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付股利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