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的钱能取吗?
可以取,但是只能取出自己账户里面的钱,公司为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不能提取的。 北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买药等,不能提现。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个人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如果发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应该用个人的医保卡先行垫付医疗费,出院后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社保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须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谁缴纳、如何缴纳、能否退费等问题,取决于两个因素:
1.是否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是否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若未办理,则属于延续参保状态,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本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缴费后,在规定的等待期内,因单位原因造成中断缴纳的,从中断之月起,职工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一般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