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金交多少?
一、工会经费的缴纳对象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第五十条规定了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据此,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纳对象应为所有职工。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费用都要由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支付。一些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关工会的工作经费,如工会会员的工资,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等,就不属于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范围。
由于工会经费的收入和使用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对少数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而确实难以筹集到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经县级总工会审核后,报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缓缴或免缴。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缓缴或者免缴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应当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增加相应经营范围,并报送各级统计部门备案。同时,企业应当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布上一年度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缴纳情况,接受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的使用管理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后,除留作日常开支的外,都必须及时拨往所属基层工会使用。需要使用时,基层工会应在书面申请报告中列明用途,提出预算数额。先由上级工会研究审批,统一调剂使用。 对于个别项目较大、一次无法使用的专项经费,可以先安排使用,待项目建成后,按规定补收代缴税款。
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当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为你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时,你可以要求补缴,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你应该首先向单位提出,由单位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追讨,也可以由你去法院提起劳动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