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用挂靠么?
1、基金会法对公募基金会有明确规定,必须成立后5年内向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实际经营地;对非公开募集的私募基金没有要求。所以公募基金会在形式上必须要有一个实际运营的地点,而私募则可以没有。
2、《证券投资基金法》第39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报送有关文件;涉及税务、财政、土地、房屋、车辆、证券监管等事务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因此设立公募基金公司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取得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后,到工商局注册为“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较高(4000万元人民币)。
目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人中应至少包括1家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机构会员。同时,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除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外,其他机构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需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最近两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不良记录”。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新设基金公司在申请注册时,除需提供法定文件以外,还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发起人)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包括注册资本数额、实收资本数额以及股东的出资方式等信息。还需要提供税务、财政等部门关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确认文件。 如果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记录,即使申请注册成功,也可能会被拒绝核发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