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是什么工作?
房地产投资并不是一个很新的行业,我国最早出现房地产投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房地产贷款”,之后才有了“房地产金融”的概念;一直到2003年,才有央行和开发行联合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为个人房贷业务定下基本的规范和制度框架。 而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投资,从投资对象上来看,是指用于修建房屋的原材料、构件、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取得行为。 从资金形态来看,可以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是投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在投资者自身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列示的交易行为。它又可分为新购土地的直接投资和新购房产的直接投资两种方式。
间接投资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方式,间接取得对房地产的投资收益。 目前,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大多将“房地产”解释为“各种类型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厂房等)及其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除了土地使用权以外,房屋本身也是融资交易的对象。但按照国际上通常的提法,房屋仅指可供居住或经营使用的建筑物,不包括其所占用的土地。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房地产,与国际上通行的房地产概念还是存在一定差异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