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投资协议简称什么?
意向投资协议书(一)甲方:北京XX有限公司乙方:厦门XX集团有限公司鉴于:1. 双方拟就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0%的股权事宜,签订本协议;2. 目标公司为在XX注册成立、实缴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X百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等。目前,甲方持有目标公司78%的股份,王某乙先生和张某女士共同持有另19%的股份并构成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 本协议“意向性条款”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与乙方的授权代表应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目标公司60%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的一切手续,包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 乙方承诺:(1)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定金计人民币X万元整;(2)在取得目标公司60%的股权后,乙方应尽快完成对目标公司剩余40%的股权的收购,以确保完全控制目标公司。为保证乙方如期完成全部股权的收购,甲方同意保留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担保,待乙方完全收购目标公司之股权时,该定金冲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最后一笔尾款;(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如在XX年XX月XX日前未能完成目标公司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归甲所有,甲方无需给乙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二)违约责任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享有完整处分权并且具有完全的处置权,保证上述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X万元(如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应另行予以赔偿)。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定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补偿甲方的损失。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不能按约履行,经双方协商可以对履行期限做出延期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