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投资债权转让很多?
谢邀,对于这个问题,我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首先,我们从定义上来说明什么是债权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可以得知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第二,我们再来看爱投资的债权如何转让,以融易贷平台上的借款标的为例(http://www.ai25.com/netbank/debt_offer.php),我们看到在借款详情中显示出借人可收取的预期收益率和还款来源均为“借款人按期支付利息、到期还本”,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在此类借贷中,债权人是具备可期待收益的,而收益的来源是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本金,并且利息和本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均明确约定,因此我认为上述内容符合债的保全特征,由此可以认定爱投资所开展的债权转让业务实质上属于应收账款(利息、本金)的转让。
虽然以上分析均基于现有法条,但相关司法解释对此存在不同的看法。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资金出借人可以看作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名业的机构”,以及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发,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如果爱投资继续大规模地开展债权转让业务,那么其经营行为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刑事犯罪,不过由于目前爱投资已经停止发标,故此担心显得有点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