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信托投资吗?
“银行有信托投资”这个问题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
一是,商业银行是否直接参与信托业务;
二是,商业银行是否作为受托人设立信托计划。 前者涉及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业务资格的监管要求,后者则属于商业银行业务的合规范围。从法律关系上来讲,二者并不相同。
1.关于银行是否可以直接参与信托计划投资的问题 我国的《信托法》和《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得经营信托业务(第6条),银行不能直接发起设立的信托公司,也不能直接参与信托计划的设立。但是,目前我国的信托行业正在面临一次重大改革——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此可能带来的巨大变化就是“银行可以直接介入信托事业”。
2013年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3]72号),明确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地方性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公司,鼓励各类投融资主体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和重整,形成有效竞争的资产管理市场”。2014年7月份,国家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48号令),正式确定了“金融企业”的范围,其中就包括了“信托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并且允许这些机构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债券市场和并购重组等方式融资。
随着改革的推进,商业银行有可能作为受托人,设立信托计划以实现投资和融资的目的。
2.关于银行是否可以通过信托计划开展融资的问题 前面已经提到,根据目前的法律和监管规定,银行是不能直接介入信托业的。但是,如果银行作为受托人设立信托计划,就能够通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达到融资的目的。例如,招商银行在上市前设立了“招行永续债信托计划”,通过信托形式发行了规模达150亿元的永续债,实现了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