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制改造?
股份制改造是一个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这个过程要从成立董事会开始。 首先要确定设立董事会的条件,因为并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合设立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第51条的规定 只有大型公司才可以设董事会。如果企业成立时规模很小,是可以不设立董事会的。 然后要明确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则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董事会要与股票市场的监管机构(如中国证监会)进行信息沟通和报告。在中小型企业里,老板一个人就可以同时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而对于大、中型企业,就必须设置专职的负责人了。
接下来要设计董事会的组织结构,即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如何产生、各自的权力和职责是什么等。 董事会一般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股东代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 (三)财务负责人; (四)业务涉及方面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若干人。 董事会下可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之。 最后就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
例如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的程序和权限,以及决策机制等。 经过上述过程,就建立了基本的企业治理结构。当然,有些细节还需要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加以明确。比如各个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如何产生?是由股东会任免还是董事会任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