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卡能申请贷款吗?
可以,但是不建议这样操作!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正在按揭或者抵押贷款中,办理消费型贷款的时候,银行会查询借款人的征信报告和网查负债情况,如果显示的借款余额大于按揭贷款或者抵押贷款的余额,那么就会被银行拒绝受理。 如果借款人想要尝试这样的操作方法,那么需要保证两点:
1、已经办理的按揭或者抵押贷款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
2、剩余的未提取额度足够办理所申请的贷款金额。 否则,银行在审批过程当中发现任何的逾期记录或者负债过高的情况,都是会直接拒贷的。并且这种情况下的逾期,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影响是非常大的,会产生连续5年的不良还款记录,所以,借款人在使用房贷卡片借款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信用记录的完好。
如果借款人要采用这样的方式借贷,那么借款利率可能会比正常的方式更高一些。因为此类贷款属于机构贷款当中的信用贷款产品,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是需要控制风险的,为了降低风险,银行会选择把贷款利率调高,收取更高额的利息,同时附加更多的贷款条件,来弥补因高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当然,如果是企业的经营贷款,可能并不会受到上述规定的影响,但是如果企业想要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贷款,通常也是不允许的。 因为我国是实行“房产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要办理了住房的抵押登记手续,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发生了转移,此时房产的产权证上除了会有抵押权人(贷款银行)的名字之外,还会有抵押人的名字即借款人的名字。
所以,从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归属,已经是借名借款人所有了。 这种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银行不能通过房屋拍卖来实现债权的话,那么就只能另寻他法了。比如,银行可以向借款人或者抵押人(也就是买房的人)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实现债权费用。当然,银行也可以起诉卖房者,也就是开发商,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房款以及相应的违约金。但是,无论银行选择什么样的诉讼方式,都不可避免地会增加自己的案件执行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