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什么要贷款修路?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前两年网上很火的“人民中路”事件,成都一条老路要改造,由于要拆迁,所以部分商户利益受到影响开始在网上发帖子维权(具体是不是维权不好说,毕竟也有人在炒作)。政府出于压力就出面回应,结果回应的是政府虽然借给你钱,但是你可以不用还了!(原文是:根据《成都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城市道路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此次道路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首先,这里的“借款”不是银行那种借贷的概念,而是指地方政府作为项目单位向发改委申请项目审批时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也就是你申请修建公路时需要先有地方财政局的借款批文才能办理其他手续,这个借款是地方政府以负债的方式将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预先垫支出来。
其次,这里的还款责任由市级财政负担,也就是说还钱的主体不是施工企业也不是贷款行,而是市财政局。最后,这个借钱是有利息的,只是很低,一年不到2%,而且这个项目产生的收益归纳税人所有而非借款人所有。 当然,这个借钱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修好路,并且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才行,否则就要收回甚至依法索赔。至于这个路怎么才算修好,标准是什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融资体制主要是指由国家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同负责,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为主、多种渠道融资为辅的公路投融资体系。其中,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包括国债、新增贷款贴息、专项债券等;以各种渠道融资为辅,包括BOT、PPP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