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回购股份有何影响?
股东想将手中的股票买回来,只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将手头的股票卖给其他股东; 二是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上述两种方式中,第一种方式是转让给其他股东,本质上属于股东之间对股权进行分配,属于公司自行调节股本的行为,不存在对外公示问题,也不会产生相应的公告义务和费用支出。第二种方式是由公司支付给股东现金,需要对外披露,会产生信息披露义务和开支,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不会自己出面回购自己的股份。
在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或经营危机时,如果股东要挽救公司、维持股价,就只能在两种方式进行选择:一是由其他股东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形式向股东卖出股票,这种处理方式虽然不会使股东受到资金损失,但是会降低股东的利益;二是由公司支付现金,从股东手中收回股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该成本一般不会低于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因而会使得股东遭受部分经济损失。 由于第二种方式会造成股东经济的实质性损失,因此在实践中很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