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银行业务怎么开展?
近两年,第三方市场研究机构IDC与国际资产管理巨头贝莱德(BlackRock)联合发布的报告《中国私人银行发展指数报告2011》及《中国私人银行发展指数报告2012》曾预测,到2015年,中国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容量可达到7.3万亿元人民币,而届时中国私人银行的市场占有率也可达到25%,较2011年提高13个百分点。
虽然离这一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包括恒生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RBC)、德意志银行、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等海外大型银行早就已在国内展开了布局。尤其是国际金融资产巨头贝莱德、纽约梅隆等也相继在中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
面对来自海外银行的“挤杀价格战”,国内银行也不甘示弱,纷纷“放低身段”抢占市场份额。2012年7月招商银行推出的“金葵花财富专享”套餐,瞄准高端客户,采取定制化服务,包含4项专用理财权益和8项专用金融服务。工、中、建三大行也相继在2013年推出了分别定价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私人银行服务”。
可是,在私人银行这块蛋糕面前,并非所有银行都能享有“受益”,多家银行已悄然退出了这一领域。为什么私人银行业务如今“贵如黄金”却“门槛很低”,为什么没有银行能真正从中获利?
“私银”之路难走
为何开设私人银行如此之难?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和注册资本金、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清理办法,适用《商业银行法》的有关条文。也就是说,我国私银监管遵循公银标准。
在国外,私人银行对客户资产利润分成是主要盈利模式。如瑞银集团旗下拥有独立的研究、基金、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通过对客户财产的统一管理,向客户提供包括咨询、财富管理、金融服务及建议、研究、交易、基金等诸多业务。以利润分成模式为主,也兼顾一定管理费用的收取。
但按照我国现行规定,银行不能直接参与利润分成。根据《关于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1号)的规定,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的存款利息(活期利息除外),免征个人所得税。据此,银行发放的客户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私人银行在我国只能按照“代收利息”收取一定管理费,而不能参与利润分成。
目前国内推出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都是按75比25的比例分成的,但国外一般就是代收3%管理费。而由于没有更多赢利点的考虑,国内银行一般也仅能收取3%管理费。但这已经是“够低”的价格了。
于是,在国内银行推出私人银行业务时,往往采取了“一揽子金融服务”方式。即:把私人银行所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组合起来,以较低的价格卖给我行资金50万以上客户提供类似服务,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问题在于,中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客户理性尚不足以支撑对于银行“一揽子金融服务”的足够信赖。而即便是客户“甘愿”接受这样的服务,对于银行的隐性收费,也难以做到真正有权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专家指出,国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要么方案不够丰富,要么组合松散随意,不具竞争力。
没有定价权便没有话语权
推出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到底怎么样才能弥补低利润分成之下的“损失”?唯一有效的途径便是提高对客户财富的管理能力,从客户其他金融需求中获得更多的协同收益。亦即是说,在客户其他金融需求上获得相应报酬;将非金融服务成为银行的新收入增长点。
如:对客户购买信托产品、基金产品、保险产品提供咨询和引导并收取相应费用;提供法律咨询及代办理税业务;与会计师和房地产评估师等联系并委托他们提供相关的业务服务等。但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从长远来看,唯有拥有定价权,方能拥有话语权。然而,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银行在私人银行领域一直缺乏定价权。
“在国外,私人银行业是集咨询、理财、融资、投资、证券、保险、信托、法税于一体的一项综合性服务,它属于财富管理的一部分,在欧美等国已有几百年的历史。
在欧美国家,私人银行业务的收费是按季或半年收取的,成本很高。因为理财师要为客户进行详实的分析和研究,要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做投资组合,以保障客户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形式因人而异、个性化、多元化,主要对客户资产利润分成。国内目前的报价过低,银行有积极性却无动力提供更好的服务。”
北京道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萧萧表示,“现阶段,国人的理财观念和风险意识还不是很强,很多人也没有养成记账的习惯,银行凭借客户帐户信息就可以收集到许多非公开的、私人化的金融信息的。私人银行业务的潜在客户群体非常大,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收费模式是否顺畅合理,是否能够充分调动银行推动这项业务发展的积极性是所有问题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