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低效无效资产?
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体系,夯实企业管理责任,加强内部审计、巡察、纪检监察等力量协同,有效运用监督成果,精准发现低效无效资产和“僵尸企业”,完善工作措施,坚决“治僵治亏”。
综合运用多种市场化手段,加大清理处置力度,实现资源、资本优化配置。“一企一策”精准施策,对扭亏无望、生产经营困难、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等企业,加快实施关停退出;对存在债权债务、人员安置等遗留问题暂时难以退出的企业,采取“存续式处置”方式,建立“僵尸企业”处置“销号”制度,推动应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两金”清收力度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及时开展债权、存货及不增值、难变现、易贬值固定资产的评估和论证,加快变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