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现金资产证券化?
现金资产证券化是企业将未来的现金收益,通过发行证券和借入资金来实现的资本化的一种手段。具体地讲,就是将企业不流动的有未来收益的在手资产,转变成有流动性的证券的过程。这种证券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将所得收入用于在手资产,以获得新的有未来收益的在手财产。
所谓“不流动”是指目前无法获得的现金收益,如一笔未收回的债权;所谓“有未来收益”指该笔债权,以后可以收到现金。通过证券化即将未来才能收到的现金,提前变现。因此,对于某些长期持有诸如固定收入的债务工具、抵押、消费贷款、应收货款和租赁合同等,在手财产的企业而言,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发行证券将其资产证券化,这便是现金资产证券化。
从以上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现金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是企业持有不流动的,但是具有未来收益的在手财产。
这里讲的在手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房产,也包括无形财产,如债权。至于该在手财产是否有未来收益,可以表现为一定形式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等,或者法律法规有其收益的规定。至于是否有未来收益,应当以市场一般标准来判断。
关于财产是否流动,如何理解?这应当结合财产的性质以及交易习惯和可交易性来判断。如对于房产,一般来说都应当视为不流动财产,即使在手的债权(如有期票据),即使可以随时获得相应财产,从加速财产变现的角度来看,也应视为不流动财产。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进行现金资产证券化所持有的财产,除了以合同来表现的财产外,还应包括某些特殊形式的财产,如正在建造的房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