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补助如何摊销?

原琬克原琬克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购建固定资产的政府补助收到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分次记入以后各期的损益。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企业销售商品或劳务活动相关(即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发生支出)的政府补助,则冲减相关成本或费用。

自同月后的一个季度期初或年度期初起,在相关资产(无形资产应为“预计使用年限”)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无形资产没有规定使用期限的,政府补助平均分摊年限少于10年的,应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分摊。

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不冲减粮食购销成本,作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处理。为综合考虑和评价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对企业当期利润和纳税的影响,政府补助收益从本质上讲,并非企业正常的经营性收益,其增益应计人“税后利润”,而不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缴税,因此,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应直接计入“递延税款”贷方,予以加计回增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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