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盈利怎么算的?
假设该企业是刚成立的小公司,只有两个员工(老板和自己),没有纳税,所有收入都用来采购材料,期间费用为0 那么利润就是: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75-40=35万元 这里要说明一下,会计上的利润和税务局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会计上的利润要小于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什么呢?因为会计上不考虑纳税影响,而税法上是考虑纳税影响的,例如:
1、会计处理时,销售产品如果不用开发票就不用确认收入,而税务稽查时是要看是否有客户签收单等有证据证明销售收入的发生;
2、购买的固定资产如果是含税价格,会计上就不考虑进项税额,需要全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税法上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因此计税基础就会比会计核算的基础要高,产生的应纳税款也就多。 类似的情况很多,因此会出现会计上的利润和税务上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相等的现象,这里说的不等不是绝对值的不等,而是相对比例关系的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