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盘活企业不良资产?
2019年,我国的不良贷款余额为7536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2488亿元;不良贷款率1.86%,较2018年末下降0.12个百分点。同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地方银行及中小银行的“不良率”要高于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率”。 基于上述背景,近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融资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增加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点支持,逐步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要稳步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贷款利率全面下行。
《意见》还提出,要持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进一步疏通政策传导路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事实上,今年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旨在强化消费者保护,营造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同时,人民银行等四部门于去年底出台了《标准化债券债务撮合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计划建设一个非银行业的债市中介平台——标准化债券债务撮合交易平台并予以推进。
有观点认为,通过标准化债券债务撮合交易平台能够解决中小企业发债难的问题,助力企业融资。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出台,包括健全法律体系、完善监管框架等。
一、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处置
1、债权协商重组。与债务主体协商,采取减少、免除利息,减少本金,延长还款期限,采用以物抵债等措施。与有现实清偿能力或潜在清偿能力的债务人达成和解,并对资产进行全面的保护与追回。
2、债务重组。在不良资产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以实物偿付欠款,获得有形资产。与有现实清偿能力或潜在清偿能力的对方通过签订还款协议、给予一定优惠措施及附加条件来实现。与关联企业合并,通过内部的债权债务轧差来实现。
3、以适当溢价出售债权给第三方,来实现债权处置变现。
4、实施债转股。对一些有潜力且有意向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债务企业,可考虑对企业实施债转股,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使债权转化为股权,然后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获取收益。
5、参与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或强制性破产。认真研究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及时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企业实行关闭破产的计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方向的不良资产,可积极协商实施国有企业的政策性破产,通过法定的清算程序收回欠款。
6、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变现手段。拍卖、招标、协议转让都是具有市场性的债权处置方式。在处置无现实或潜在清偿能力的对户资产时应优先采用具有市场性的债权处置方式。
7、以物抵债。对到期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投资等不良资产可以依法对担保物主张权利,以适当溢价获得实物资产。
二、在法律外范围内进行处置
1、利用政府的“空手套白狼”。由于不少不良资产企业是“国企”,与政府关系较为深,尤其是对地方的财政有较大作用,政府需要投入一定的资源扶持,我们可以利用政府资源,在政府主持下,通过一些协议,与不良资产企业的业务关联方进行置换或购买。
2、“化敌为友”,转换思路。对于有债务关系,且难以清收的不良资产,可以尝试把双方的不良债务纳入到双方合作的一揽子计划中,通过新的合作抵消原欠款,使问题得到解决。
3、借助战略投资者的力量。如果企业有好的市场形象、技术等资源,而不良资产的占比过高,拖累了各项指标,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双方合作经营,在合作过程中,战略投资者以投入资产来消化原企业的不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