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书记过多参与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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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认为书记管党建和企业文化是合适的; 然后,我不同意题主说的“过多”,什么是“过多”呢?有什么标准吗?因为我在企业没有碰到过党建工作做得很差的党委书记。(当然,作为党员,我自己觉得我的党建学习做得不够好,还需要提高……) 所以,如果题主能说具体点就具体点,不然的话,很难讨论。

一、先举例子好了

我们公司(央企)的党委,领导层包括党委书记都是中层干部,但他们的日常工作并不涉及部门的具体管理——虽然他们都同时任两个职务。 例如,X总(也是我的直接上司),他是负责全面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同时也是党委办公室主任。他的工作职责中并没有包含具体的业务管理,他日常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党建和文化建设以及工会等方面的工作。

二、再说观点 我认为一个企业的党(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工作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分开来说。为什么? 因为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最终的归结点都在人身上,所以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而党建工作归根结底就是要做好人的工作!!

举个例子:之前我担任工会副主席的时候,组织过职工活动,比如说春游啊,体育比赛啊等等。这些活动的策划和实施都涉及对人性的把握,而这些恰恰是党建工作中非常核心的内容。 再比如文化的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本质上是凝聚人心,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提高效率的法宝。如果没有党建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光靠行政命令,效果肯定差很多。 反过来,好的企业文化也能促进党建工作更好的开展,形成良性循环。

欧世乐欧世乐优质答主

党委书记过多参与人事的问题要把握好几个度:

1、要把握好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在选人用人方面决策事项的界限及程序。对于“三定”及薪酬体系等事关选人用人的基础性工作,一般应该是经理层提出方案,向党委报告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党委对重要干部可以提出建议和预案,也可以就人选的条件、资格等提出意见,但不能直接决定经理层人选的使用,更不能干预董事会作出的人事决策。对于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选任事项,应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程序进行。

2、应依据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应有意识地培养、选拔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党群工作并进入董事会。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能促使党委书记摆脱具体的党务工作,集中精力履行好企业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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