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交环保税吗?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税收制度是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共有18个税种、4734个征税对象和项目,每年征收各项税款5万亿元左右。 按照目前的标准来看,环境保护税属于新增税种,是在水资源费、排污费的基础上设立的,主要是对污染者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款。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有害气体或蒸气的单位和个人,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不是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均必须缴纳这笔费用。只是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在实际缴税时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已(不同行业税负不一样)。
以燃煤发电企业为例,其应纳环境保护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计算结果仅为举例说明,具体应纳税额根据各地方规定的污染当量值、基准税率和相关优惠政策确定。 当然,作为新兴的税种,国家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例如,今年2月份,财政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绿色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税额标准,到2023年末,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财税体制相匹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