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现金贷款吗?
“房金”,即住房公积金(Proprietary Funds)的简称。 1998年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出台后,职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均纳入个人的名下存款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个人缴存的公积金计入个人公积金帐户,作为个人所有;单位交纳的公积金计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属于单位资产。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购买,也可以冲抵还贷,还可以用来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等费用。如果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按规定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包括: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住房贷款的,偿还本市范围内所购房屋的租金(仅限租赁住房);
(四)支付物业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以及燃气费、供暖费等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离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贷款都能采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一般只有购买首套房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有所差异,同一地区不同的银行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咨询清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商业性住房贷款都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这需要银行和借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办理。